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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章 乱世中的最后一片乐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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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一卷的最后一章了,兄弟们多多支持,有票给票,木有收藏的就收一个吧,收到书架上老杜才安心啊。

    赵翰青挣的钱虽然足够租两间大些的房子,但是,他依旧住在城隍庙里,因为天气不太冷,在这里住习惯了反而觉得地方敞亮,进出也比较自由,而且这里的人能和睦相处,并不用担心会被欺负,有谁揭不开锅了大家也会相帮,很容易让人感受到一种相濡以沫的温馨味儿。

    不过,他这时已经交了二十文铜板成了城隍庙里的管事之一,在他看来所谓的城隍庙的管事算是“高级的房客”,就是可以享受三四人住一间宽敞房子的待遇,也不用打地铺,好歹有木板门板支起来的床,自己花钱的话还可以晚上点一盏油灯,虽然灯头如豆,却总比黑灯瞎火的要强得多。

    赵翰青乖巧伶俐,兼且“学识渊博”,深得罗爷的赏识,在城隍庙里的地位很快就跟刘拐子和诸葛铁嘴一样了,比起麻子之流似乎还稍高一筹,兴致来了就教教那些苦哈哈的孩子们念上几句子曰诗云,所以,也赢得了城隍庙里交几文香火钱的住客们的尊重。

    大家熟悉了之后,赵翰青才从刘拐子嘴里知道了城隍庙的老大罗爷果然是混江湖的,据说当年是南都城青帮的红棍打手,勇猛剽悍,在南都城道上还真的很有些名气,本名不为人所知,但是提起罗棒槌道上的人都知道。关于棒槌的由来有两点:一是棒槌是他打打杀杀的武器,二是在南都城方言中棒槌也是指缺心眼的二愣子。其实罗棒槌并不缺心眼,只不过是性格粗豪耿直罢了。

    他那一条空荡荡袖子是因为在一次厮杀中被砍断了一条胳膊,也就是失去了胳膊之后他只好退出了江湖。那时,他还没有成家,断了一只胳膊后也一直没有成家,一只胳膊就注定要孤身一辈子。而且,一条胳膊啥也做不成,他也没有什么积蓄,帮里给的那一点儿安家费坐吃山空很快花完了,后来连生计也成了问题,江湖道上的兄弟伙儿也没有个帮他一辈子的道理,最后就栖身在城隍庙里跟一个守庙的老道士为伴,老道士死后,他就成了城隍里管事的。

    罗爷的一身疤痕累累,每一道伤疤都是一个故事,罗爷本身就是一部江湖传奇。

    诸葛铁嘴老家在南都城乡下,可能真的是诸葛孔明躬耕南阳是在中原传下的一脉,他年轻时在外面浪荡因缘巧合认识了一个道门高人,矍铄得到了那位高人的指点,后来他就做了一个云游四海的野道士,之所以说他是野道士是因为他说不清楚是属于哪个山门道派,一直游荡,年纪大了才回到了南都城。他乡下还有亲人,但是他闲云野鹤惯了,乐意在这破庙里厮混。他最得意的一句话就是江湖人物江湖老,在他看来南都城鱼龙混杂,而这城隍庙里更是三教九流的人物都有,这里就像是一个微缩版的江湖,看来他这一辈子都离不开江湖了。

    刘拐子虽然是乞丐,却是这一行当中的艺丐,虽然也是靠乞讨为生,艺丐不同于单纯的要饭的,多少都有些技艺,有会耍把戏的,有说学逗唱的。说学逗唱的乞丐主要就是打竹板唱莲花落。刘拐子天生残疾,就学的是唱莲花落,一把竹板打得出神入化,一口莲花落儿唱得也出神入化,随编随唱,见到什么人就编唱什么内容,在什么场合就唱什么趣儿。他碰上婚嫁喜事就唱喜庆的,把人逗乐了,赏钱自然就多;遇到死了人的白事就唱得悲悲切切催人泪下,他这份本事跟说书的有得一比。

    刘怪子在这南都城讨了多半辈子饭,对南都城的大街小巷的熟悉程度超过了自己的几根肋骨,教出了一帮子唱莲花落的徒子徒孙,如今混成了叫花子头儿,不过他这个叫花头儿跟丐帮的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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